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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办案暖民心 一面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24-07-10 10:39:49 打印 字号: | |

“我每天要在家带孩子,出行很不方便,我原以为这个案子会办理很长时间,没想到这么快就审完了,感谢人民法官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帮我讨回了公道。”近日,尚在哺乳期的韩某赶到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将一面绣有“依法为民做主,办案雷厉风行”的锦旗送至立案庭法官冀鹏超手中,由衷地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2024年初,韩某通过石河子市某房屋信息部,以近四十万的价格购买了陈某位于南区城南景苑小区的一套三居室二手房,结清房款完成房产过户后,韩某被告知该房产仍拖欠暖气费、物业费等7000余元。韩某立即与陈某和房屋信息部沟通协调,但陈某不愿偿还该笔费用,认为房屋已经交付,且该房屋产权面积为123平米,签订买卖合同时按照118平米进行交易的,为原告韩某节省5平米的购房费用,所以这7000元的欠款应该由韩某进行偿还,双方争执不下,韩某遂将陈某和房屋信息部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冀鹏超通过翻阅材料和电话联系当事人的形式,耐心倾听三方陈述,细致梳理案件事实,并组织三方进行调解。韩某和陈某一见面便不自觉地争吵起来,冀鹏超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他们调整了多个调解方案,但韩某和陈某态度坚决,双方无法就调解事项达成一致。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冀鹏超法官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并依法作出判决。由于判决说理充分,双方均表示服判,被告陈某收到判决书后也及时向韩某给付了相关款项。

锦旗凝聚着当事人真挚的情感,彰显了法官的担当,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肯定、对法官的赞誉。今后,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守初心,秉持为民想、急民急、解民困的办案态度,遵循依法办案、公平公正原则,锚定“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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